广电总局办公厅转发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将举办“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9]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同时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努力推动广播影视法制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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