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果,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总局保卫司《关于做好2008年至200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中心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实行整体防控,继续巩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果,强化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推进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为安全播出创造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1、消防设施方面。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以及有无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标识、应急照明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是否保持畅通等问题;
3、地下空间方面。包括总局机关办公大楼、南北业务楼、电教楼、洗印楼和各小区居民楼地下室,是否出租、借用,入住人员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是否使用液化气和电热器,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源,是否有管理规定,是否有安全协议,是否有落实安全工作的措施,是否有责任人等问题;
4、人员聚集场所。包括施工工地、民工集中聚住处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员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无违章操作,有无管理规定,有无安全协议,相应的防火设施是否健全,有无专人负责等问题;
5、重点部位。包括通网机房、电力机房、空调机房、监控机房、文印部、餐饮部、大楼音乐厅、小区配电室、平谷绿化基地、北戴河工作站、银河幼儿园、广电国际酒店等,是否有防火预案和措施,防火设施是否齐全良好,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完善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08年11月开始至2009年3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教育阶段。时间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
(二)检查整治阶段。时间从12月1日至2009年3月20日。
(三)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从2008年3月21日至3月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冬春季是火灾易发高发季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做到消防安全有人领导、有人监管、有人协调、有人落实,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冬春季防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广电总局机关大院用电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普及消防基本常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关心消防事业、支持消防工作、参与消防决策,营造一个“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消防宣传氛围。同时要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教育工作,全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3、认真整改,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坚持内部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查找火灾隐患,对中心提出的五个工作重点认真对照整改,并进行登记备案,尤其是要重点抓好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心将根据情况组织对各单位的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及时总结,加强信息反馈,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冬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保卫处,以作为2009年度消防安全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编辑/ 李春秋、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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