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制意识 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作者:广电后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5日 点击数:
树立法制意识 坚持科学发展

树立法制意识 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上的讲话

刘成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党的十七大已经胜利闭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学习贯彻好即将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后勤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举办的这期《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其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机关服务中心又好又快的发展。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第375号令公布,并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改革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职工权益的高度重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条例》必将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第一,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证公平竞争,化解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

第二,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工伤事故是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劳动风险。尽管国家和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仍严重威胁着广大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保证了工伤职工能得到及时救治和必要的医疗康复,还为工伤职工提供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工伤保险通过基金的互济功能,分散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避免用人单位因发生工伤事故而不堪重负,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甚至导致破产的情况发生,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活动。

第四,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机制的重要条件。工伤保险可以促进职业安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责任,通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费率浮动机制,建立工伤保险费用与工伤发生率挂钩的预防机制,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目标。

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进行了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在此基础上,原劳动部于1996年按照《劳动法》的要求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对沿用40多年的工伤社会福利制度进行了改革。北京市也在1999年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市政府第48号令),2000年4月1日在全市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实践证明,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总体效果是好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机关服务中心符合条件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716人,其中在编人员481人,聘用人员235人。自今年10月1日起,中心已经为661人办理了工伤保险,还有55人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工伤保险。加入工伤保险后:一是规范了工伤待遇标准,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权益,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二是分散了单位风险,减轻了单位负担,受到了参保单位的欢迎。三是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预防机制,通过实行浮动费率,促进单位工伤预防工作。四是探索了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的办法,积累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我们的工伤保险工作将按照全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稳步向前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伤保险条例》的顺利实施。

(一)《条例》是工伤保险工作的法律依据,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将思想统一到《条例》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是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促进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中心人事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当前,要切实搞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各项保险工作,使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同时也对我们的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相关行政行为具有时效性。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搞好协调,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各用人单位要认真的学习《条例》,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增强责任感,保证《条例》顺利实施。

四、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当前,我们的劳动用工制度还不够规范,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在: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非法用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到目前为止,除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和北戴河工作站外,全中心共有聘用人员285人,其中应建立劳动关系的235人(农村户口174人,城镇户口61人),应签订劳务协议的退休(含内退人员)50人,各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204人,尚有31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一是单位领导法制观念不强,不重视此项工作;二是用工不规范,手续不健全,说用就用,随意性大。

(二)法律观念淡薄,盲目聘用,聘用手续不健全。对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规定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聘用人员相关政策和待遇方面不够规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缺乏法律、政策意识,甚至有些条款与相关法律相矛盾、相违背,因此劳动纠纷案件有增无减、仲裁案件不断发生。

(三)聘用人员工资制度不够完善,同岗位、同工种在中心所属不同单位其工资标准不统一,加班费、节日补贴也不尽相同,政出多门,高低不平。

(四)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不明确,考勤制度不严格,甚至有的单位聘用人员自己记考勤,一年365天每天都在加班,吃住在值班室,睡觉也算加班,这也是我们中心劳动纠纷案件中争议最多的问题。

(五)聘用人员管理存在漏洞,对聘用人员的住宿等问题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下来,致使有的聘用人员一家三口人住在宿舍,既不缴纳水电费、取暖费,也不缴房租,相反在解聘后竟然要求赔偿其加班费,就是在编人员也不能享受此待遇。

当前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依法管人、依法用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树立牢固地法治观念,不断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程序。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岗位繁杂,电力、交通、医疗、物业、餐饮、文印、建筑、高空作业等高风险岗位多,安全生产不容忽视,切不可粗心大意。不要以为加入了工伤保险,就万事大吉。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出了事故不仅仅是经济赔偿,更多地是给本人、家属带来的巨大痛苦,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制度上高度健全,从措施上高度保障、从预防上下功夫,坚决杜绝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六、加强政策指导和民主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中心人事处以及人力资源办公室,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基层单位劳动用工和工伤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事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的民主监督。广大干部职工也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当前全党都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要从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做好职工工伤保险工作,就是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天的工伤保险培训班既是一堂劳动工资制度的培训,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培训班结束后,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一定要增强政策观念,一定要增强依法用工、合理用工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各项法律法规用足用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的职工队伍贡献力量。

编辑:李楠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最新信息
学习园地
友情链接
  • 会议预定
  • 说句心里话
  • 绿色出行
  • 全国广电系统后勤...
  • 职工摄影之家
  •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 总局
  • 北戴河工作站
  • 用车服务
  • 平谷绿化基地
  • 天宇广告
  • 中广物业
  • 广电银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