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团徽

中国共青团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1959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布的。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团徽的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的使用规定
1、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可以悬挂团徽。共青团中央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团徽。团委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省级以上团委以“共青团号”命名的火车、轮船、汽车、电车等,可以悬挂团徽。节日游行庆祝活动,不要挂团徽。
2、共青团各级组织在自已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簿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及团的报刊上,可以加印团徽。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制成徽章,颁发给共青团员佩戴。共青团员应自觉佩戴团的徽章。各级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也可以佩戴团的徽章。团的徽章只发给共青团员、各级团委委员(包括兼职委员)和团委机关的党员干部。
4、团的徽章由团基层委员会保管。团的徽章不得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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